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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聽到一件事
是我以前到現在都不知道的事
有關報稅的知識
那就是 如果兩人結婚之後 必須合併報稅!!!

於是呼 我真的深深覺得 結婚到底要幹麻???
簡直是百害而無一利阿!!!

要是我跟MH合併報稅
再加上現在的股票分紅必須以市值課稅
那我們兩個合體 非常可能會變成要用最高級距的稅率來報稅
也就是所得的40% !!!
太可怕了!!!

所以 為了雙方好 為了讓我們的錢不要被A掉去做金錢外交
我們還是不要結婚吧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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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shea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